

我所言的“支柱”可不是什么信仰之类的高深的东西,我所言的“支柱”在网络中人们称为“GF”(Girl friend),在现实中叫“女朋友”。
第一、不帅
这个社会好像还是讲“驴粪蛋子——面光”。我长得虽然不能说是鬼斧神工,也可以说是晴天霹雳了,长的不帅那根本就不能算是我的错,虽然我常出来吓人是我的错,可我不出来大街上转转也不成啊,我不到街上转转,谁来衬托那些帅哥的玉树临风、栩栩如生?
第二、没钱
依靠父母?您看我都要奔三十岁的人了,我好意思吗我?就穷着吧,不安于贫穷也没法子啊,去偷吧,视力不好,怕错将冥币当成美钞;去抢吧,体质不好,怕让人家老太太一擀面杖打倒;去骗吧,伎俩不高,又怕反被小孩子将我口袋里的那几小毛钱骗跑。
第三、无权
人们说,当今社会权比钱还要实在,我也不能说自己完全没权,权还是有一点的——某中型公司首席打杂员,管的还真不少,有废旧报纸、垃圾筒、扫把、旧电脑等等,时不时的我还客串一下专业人士,比如打字、复印、发传真什么的。
第四、潦草
第五、过于全能
第六、没情趣
扑克、麻将全不会;跳舞不爱;小酒倒是喝,可不是红酒,是那种一喝就激情万丈的两块钱一瓶的啤酒;花鸟鱼虫中只喜养花,但至今为止只养活了一盆吊兰,还让人抱走了;无诗情,更无画意,音乐也倒是喜欢,可惜喜欢那种一唱就鸡飞狗跳的重金属摇滚;大概唯一可称得上有情趣的活动是散步,还喜欢一个人在街角旮旯乱晃荡(但从没捡到钱)。
第七、择偶要求过高
其实这条并不是我自定的,而是那些看我迟迟不找GF的不明就里的朋友们给定的,实是冤枉。
美女我也喜欢,但自知那不可能属于我,所以,对于GF的长相上,我并不要求有多漂亮,反而觉得脸上有几个小雀斑什么的倒是更耐人寻味。胖瘦方面,我不说您也应当明白,像我这么一瘦猴,您说我能找一比我胖的吗?否则吵架时,我一定吵不过她,胖人底气足啊!再者,结婚时,若是朋友们看我老来得妻一定会开玩笑让我抱着新娘
就这么点小要求,您说高吗?其实并非我的要求高,是姑娘们的要求过高,我有点不匹配罢了。
说实话,我已经喜欢上了单身的生活,没有GF的日子过得也很习惯了,遂有了终生不娶的想法,可前些天回家探望双亲,与老太太商量能不能让我一生过单身生活,不要再催我找GF了,老太太用“没门儿”这么简单的几个字将我这一宏伟而明智的想法扼杀在了萌芽中。
神啊,赐我个妞吧!
: 情感

